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股东会决议01
转自:法律服务网 时间:2004-4-19 10:23:12

股东会决议

 

2004 字第001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就股权转让一事,于二〇〇四年四月十九日  时在    依法召开了第 次股东会议,形成并通过(以   比例通过)决议如下:

一、完全同意转让方            将其持有的公司 %股权全额转让给受让方            ,转让股权的股份分别是    %

二、股权转让后,公司成立时订立的章程、协议等有关文件由新股东会作相应的修改。公司的经营范围、注册资本不变。

三、同意转让方按其出资额承担公司开办以来至转让前的所有债权、债务及其他合理的费用。

四、受让方支付股款后,按其持股比例享有股东权利并承担股东义务。

五、 本决议正本一式六份,一份报工商机作关变更登记,公司存档一份,有关各方各执一份。

 

 

      股东签字:

 

 

二〇〇四年四月十九日星期一


(编辑:公司法律服务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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