用 户: 密 码: 注册用户
当前位置:首页 >> 法律问答 >> 有限责任公司 >> 正文 021- 62110181 上海信诚律师事务所

处理股权转让中以受让方对外投资超过该公司自身净资产的50%而要求撤销股权转让合同或确认股权转让合同无效的法律问题
转自:goodlawyer法律论坛 时间:2004-6-20 20:04:56
处理股权转让中以受让方对外投资超过该公司自身净资产的50%而要求撤销股权转让合同或确认股权转让合同无效的法律问题



    《公司法》关于公司累计对外投资不得超过公司净资产50%的规定,属于对公司内部治理和资本维持的规定;该规定不应影响公司外部交易行为中的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,故一般应认定股权转让合同有效,除非合同双方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。



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刘军厂,执业律师15年,经验丰富,现为信诚(上海)律师事务所主任。    
地址:上海市延安西路1303号万众大厦8A  
电话:86-21- 62110181    62111001
手机:13788908212  13916017140
网址:www.xintuofa.com
网络实名:公司法    合同法   股权转让

(编辑:公司法律服务网)
在线咨询】【律师聘请】【发表评论】【关闭窗口
通知公告
 
法律咨询快速导航
 
友情链接
 
安徽律师网
中国宁夏律师
企业服务网
法律服务网
中国律师频道
浙江律师网
广西律师网
湖南律师网
新疆律师网
青海律师网
中俄投资网
中国江苏律师
四川律师网
中国驰名商标
中国江西律师
湖北律师网
山西律师网
中国法律培训
合作伙伴
 
友情链接
法律顾问 | 法律咨询 | 客服中心 | 会员注册 | 合作加盟 | 论坛 交 友 | 博客 播客 | 各地分站 | 实用信息 | 电子杂志 | 网站律师 | 培训课程 | 支付中心

MSN:lawyer@gongsifa.com lawyer@goodlawyer.cn gongsifa@hotmail.com 联系信息:(021)62111001 62110181 北京 010-51296030 13916017140 13788908212

版权所有:上海金世永胜投资有限公司 法律支持:上海信诚律师事务所 www.gongsilawyer.com 中国公司法律网 总部地址:上海市延安西路1303号万众大厦 8A

上海总站 各地分站北京 广东 浙江 江苏 重庆 山东 天津 四川 湖南 河南 福建 广西 山西 江西 更多
goodlawyer!